聲請人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58號及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08號判決,所適用之地籍清理條例第11條、第14條、第15條、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牴觸憲法,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聲請解釋憲法
(),憲裁字,111年度,88號
JCCC,111,憲裁,88,2022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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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