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員林簡易庭(民事),員簡字,110年度,331號
OLEV,110,員簡,331,2022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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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0年度員簡字第331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德雲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
被 告 劉金鎮

劉充閭
劉瑞滄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劉雲
劉峰貞
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顏火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3月
15日言詞辯論終結,並本於被告對於訴訟標的之認諾,判決如下

主 文
一、確認被告劉金鎮所有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不動產於民國97 年5月7日為訴外人劉郭金釵設定共同擔保新臺幣(下同)80 0,000元整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不存在。二、被告劉峰貞劉雲程、劉瑞滄、劉充閭應就如附表編號1、2 所示之不動產,辦理抵押權繼承登記。
三、被告劉峰貞劉雲程、劉瑞滄、劉充閭應向地政機關辦理塗 銷前項記載之抵押權登記。
四、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9  日 員林簡易庭 法 官 黃士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張莉秋

附表:




編號 不動產登記內容 所有權登記內容 抵押權登記內容 1 種類:土地 地號:彰化縣永靖鄉興寧段256地號 面積:110.59平方公尺 重測前地號:陳厝厝段114-9地號 所有權人:劉金鎮 權利範圍:3分之1 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收件年期:97年 字號:員資字第42120號 登記日期:97年5月7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劉郭金釵 債權額比例:全部 擔保債權總金額:800,000元 擔保債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票據 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17年5月5日 設定權利範圍:3分之1 設定義務人:劉金鎮 2 種類:土地 地號:彰化縣永靖鄉興寧段258地號 面積:515.96平方公尺 重測前地號:陳厝厝段114地號 所有權人:劉金鎮 權利範圍:60分之1 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收件年期:97年 字號:員資字第42120號 登記日期:97年5月7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劉郭金釵 債權額比例:全部 擔保債權總金額:800,000元 擔保債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票據 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17年5月5日 設定權利範圍:60分之1 設定義務人:劉金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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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