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0年度,230號
KSDM,110,附民,230,202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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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0年度附民字第230號
原   告 宜鼎發綠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棟樑
被   告 林文彬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本院109年度金訴字第50號),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本院於民國111
年1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為址設高雄市○○區○○○街00號5樓 「嘉祿發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嘉祿發公司)實際負責人, 其明知其未獲原告之同意或授權,竟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 犯意,冒用原告之名義,分別於附表所示時間、地點,持附 表所示偽造原告名義之投資契約向邱玉梅、劉雲階徐廷芳 行使,藉以吸收如附表所示之資金,其所為損害原告之名譽 ,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語 ,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及自 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 計算之利 息。
二、被告則以:被告有參與原告之籌設及營運,並曾於民國101 年12月匯款5萬元予原告之法定代理人黃棟樑,作為原告之 開辦費,被告為原告之實際負責人,有權使用原告之印章, 並無偽造文書之行為,且被告所為並未使原告受有損害等語 ,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 據,刑事訴訟法第500 條前段定有明文。查原告主張被告未 經原告之同意或授權,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冒用原 告之名義,於附表所示時間、地點,持附表所示偽造原告名 義之投資契約向邱玉梅、劉雲階徐廷芳行使,並因而取得 如附表所示資金之事實,業經本院以109 年度金訴字第50號 刑事判決認定屬實並判處罪刑,有本院上開刑事判決在卷為 憑,原告此部分主張之事實,自堪信為真實。
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信用,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 條第1項前段固定有明文。惟按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 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自無依民法第195條 第1 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餘地(最高法院62年台上字第 2806號民事判例、103年度台上字第2434號、104年度台上字 第599號、109年度台上字第3172號民事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原告既為依法組織之法人,依前揭說明,縱其名譽或信用 因被告上開行為遭受損害,亦無精神上痛苦可言,自無依民 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之餘地,原告請求被告 給付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核屬無據,應予駁回。四、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1項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吳佳頴
法 官 林裕凱
法 官 林于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郭素蓉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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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偽造之文書名稱 │立約日期 │契約金額│行使對象│行使地點 │偽造之印文及數量│證據卷頁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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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鼎發公司投資契│103年9月15日│30萬元 │邱玉梅 │高雄市岡山區│無(其上乃蓋用嘉│109年度他 │
│ │約書「政府公共建│ │ │劉雲階 │登科街102號 │祿發公司之公司章│字第2060號│
│ │築太陽能光電(太│ │ │ │ │及林文彬之私章)│卷二第261 │
│ │陽能充電站示範│ │ │ │ │ │至262頁 │
│ │設置工程標案及綠│ │ │ │ │ │ │
│ │能植物工廠建構與│ │ │ │ │ │ │
│ │開發」 │ │ │ │ │ │ │
│ │ │ │ │ │ │ │ │
├──┼────────┼──────┼────┼────┼──────┼────────┼─────┤
│ 2 │宜鼎發公司投資契│102年10月17 │20萬元 │徐廷芳 │高雄市岡山區│無(契約書已由被│無 │
│ │約書 │日 │ │ │柳橋西路22之│告取回,徐廷芳未│ │




│ │ │ │ │ │2 號3樓 │提供契約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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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宜鼎發公司投資契│103年8月4日 │20萬元 │徐廷芳 │同上 │「宜鼎發綠能科技│109年度他 │
│ │約書「政府公共建│ │ │ │ │有限公司」印文1 │字第2060號│
│ │築太陽能光電(太│ │ │ │ │枚 │卷二第337 │
│ │陽能充電站示範│ │ │ │ │ │至339頁 │
│ │設置工程標案及綠│ │ │ │ │ │ │
│ │能植物工廠建構與│ │ │ │ │ │ │
│ │開發」 │ │ │ │ │ │ │
├──┼────────┼──────┼────┼────┼──────┼────────┼─────┤
│ 4 │同上 │103年10月4日│30萬元 │徐廷芳 │同上 │同上 │同上他字卷│
│ │ │ │ │ │ │ │第341頁至 │
│ │ │ │ │ │ │ │第34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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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宜鼎發綠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嘉祿發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