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62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鄭元富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1年度執聲字第162號),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 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 、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 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 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 項定有明文。此所謂最後判決之法院,係指最後審理事實之 法院而言,且以判決日期為準,並不問其判決確定之先後(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2033號、85年度台抗字第289號裁 定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臺新 北地方法院及本院判決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其中附表 編號7所示之罪,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10年9月13 日以110年度審易字第105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於110 年10月19日確定;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罪,則係 經本院於110年4月29日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5年2月,再經最 高法院於110年12月9日以110年度台上字第6291號以程序判 決駁回被告之上訴確定,此有前揭判決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 表等在卷可稽。是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各罪,其 最後審理犯罪事實並諭知罪刑之法院應係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即附表編號7所示),並非本院,本件應由檢察官向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為之,方屬適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 第200號判決參照)。是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於法 未合,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惠立
法 官 鄭昱仁
法 官 劉兆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嬿如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8日 107年4月9日 107年6月29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814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814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556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7年度訴字第979號 107年度訴字第979號 107年度簡字第8514號 判決日期 108年1月23日 108年1月23日 107年12月1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7年度訴字第979號 107年度訴字第979號 107年度簡字第8514號 確定日期 108年6月7日 108年6月7日 108年7月31日 得否易科罰金 否 否 是 備註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8966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2173號 編號1至6曾經新北地院109年度聲字第265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經本院以109年度抗字第1392號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罪日期 108年3月30日 108年2月6日 108年3月25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2289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1293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2010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8年度簡字第5201號 108年度簡字第2804號 108年度訴字第1114號 判決日期 108年8月21日 108年7月21日 109年2月19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8年度簡字第5201號 108年度簡字第2804號 108年度訴字第1114號 確定日期 108年9月17日 108年11月5日 109年3月19日 得否易科罰金 是 是 否 備註 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6094號 ⑴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6676號 ⑵編號5犯罪日期欄誤載為「108年2月6日為警採尿回溯96小時內某時許」,應更正如上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311號 編號1至6曾經新北地院109年度聲字第265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經本院以109年度抗字第1392號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編號 7 8 (以下空白) 罪名 詐欺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15年2月 犯罪日期 108年3月13日 108年3月11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7770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189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新北地院 本院 案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1051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648號 判決日期 110年9月13日 110年4月29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新北地院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291號判決以受刑人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駁回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648號 案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1051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19日 110年12月9日 得否易科罰金 是 否 備註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324號 新北地檢執字第2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