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3392號
TCDV,111,司促,3392,202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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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392號
債 權 人 龍固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萬祿



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中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承攬工程合約書影本。
㈡提出債務人中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
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黃毅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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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龍固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固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