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營業秘密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智易字,110年度,29號
TPDM,110,智易,29,2021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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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智易字第2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忠陽



上列被告因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
偵字第69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理 由
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 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
二、本案被告許忠陽因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前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 開辯論。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李佳靜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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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