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易字,110年度,252號
TNHV,110,上易,252,202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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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252號
上 訴 人 陳維崇
被上訴人 林啓祥
吳荺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嚴天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3月7日下午3時20分在
本院第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森豐

法 官 孫玉文

法 官 郭貞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7 日

書記官 岑 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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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