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催字第39號聲 請 人 綠欣園藝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明吉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一、請具狀詳細說明票據遺失經過(內容應包含何人為最後票據 持有人及何人欲存入票據時遺失)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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