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消債補字,110年度,410號
TCDV,110,消債補,410,2022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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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補字第410號
聲 請 人
即 債 務人 柯淑珠
代 理 人 梁徽志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台灣)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消費者債
務清理事件,聲請人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之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 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郵務送達費 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 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前項所需費用及 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 期命聲請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 駁回更生或清算之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第2項、 第3項亦有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爰限期命補正,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6  日 民事庭法官 顏世傑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6  日 書 記 官 陳惠玲
附表:
一、聲請人本人「最新」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如有配偶及受扶養義務人設籍不同戶,亦應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提出「最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查詢個人資料回覆書「正本」─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藍色紙張)、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紅色紙張)。 三、提出臺中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遞狀須知附件之「債務人配偶財產清單」,並應詳列下列事項: 1.聲請前二年(即自108年11月至110年11月)之收入數額:例如薪資、佣金、獎金、政府補助金、贍養費等之數額、原因、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 四、預納必要費用新臺幣2,800元。 五、關於財產部分,應提出或說明(已提出者不必重複提出    ): 1.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配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2.現使用之交通工具為何?使用之交通工具為何人所有?併提出行車執照影本。 3.除已陳報者外,「本人」、「配偶」是否尚有其他具有價值之財產(含不動產、動產、存款投資、保單、股票、汽機車、權利等)?及2年間變動情形。 4.除已陳報部分,聲請人有無其他債務存在(含為他人擔保之保證債務、稅捐債務、罰鍰債務、健保欠費...等)?若有,請陳報金額及債權人,並更正於債權人清冊。 5.陳報聲請人為要保人之保單價值,並增列於財產清單。 六、關於收入部分,應提出或說明(已提出者不必重複提出    ): 1.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配偶最近108、109年度之所得資料清單。 2.目前職業?每月收入狀況?併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3.聲請人「本人」、「配偶」於聲請人聲請前二年(即自108年11月起迄今)之各項收入之明細(含工作所支領之全部給予、政府補助金、社福機構補助、其他有償及無償之所得),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如無任何收入或無法提出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4.提出聲請人「本人」、「配偶」名下所有金融機構(自108年11月起迄今)之交易往來明細(金融機構存簿內頁明細影本即屬之)。 七、關於支出部分,應提出或說明: 1.聲請人現居住之房屋為何人所有?使用權源為何?如基於租賃關係使用,請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書及租金繳納證明,如無法提出租金繳納證明,仍應以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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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