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0年度,445號
SCDM,110,易,445,20220114,1

1/1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易字第44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宥昇



許翰


張傑明


蕭佩珊




劉品言



李揚


江育槿


蔡依芸


羅巧玲



羅宇蕎


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
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1年3月
1日上午9時50分許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魏瑞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4 日
書記官 呂苗澂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