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訴字第1222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郭哲華律師
林炎平律師
被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張寧洲律師
複代理人 邱翊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2月21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移除其於附表一所示平台欄之網址或留言區所張貼如附表一所示之內容;並不得再為相同或類似之行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貳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二項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拾貳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前曾於民國94至96年間,帶其子至原告執業 之元德牙醫診所就醫,被告於106年間起,認為原告於看診 時,亂拔其子之乳牙因而心生不滿,而於如附表編號1至26 所示之時間,以連結網際網路之方式,以其所有之臉書帳號 暱稱「George Len」、YAHOO 帳號暱稱「阿明」、LINE帳號 暱稱「老爹」等名稱,在如附表1所示平台欄之網址或留言 區,公開發表如附表1編號1至26號所示不實內容之留言、貼 文。被告又於108年12月14日在臺北市內湖區新明路附近, 向不特定人散布印有原告照片及載有如附表編號27所示不實 內容之傳單。被告上開不實言論與原告平日服務鄉里之優良 素行相反,並使不知情之第三人誤信為真,致原告名譽受損 。爰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之規 定,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下同)135萬元,並 移除附表1之不實言論及刊登道歉聲明等語。並聲明:㈠被告 應移除其於如附表1所示平台欄之網址或留言區所張貼如附 表1所示之內容;並不得再為相同或類似之行為;㈡被告應於 如附表1所示平台欄之網址或留言區,公開張貼如附表2所示 之道歉啟事內容連續30日;㈢被告應給付原告135萬元,及自 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㈣上開聲明第3項,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二、被告則以:被告在網路平台及傳單上所為之言論皆有所本, 並經參考專業牙醫及醫學報導之說明,被告基於主觀上之確 信其為事實,而對原告治療過程之可受公評之評價,縱用語 激烈,仍屬言論自由之範疇,無侵權行為之故意或過失。又 被告經本院109年度易字第694號刑事判決(下稱系爭刑事判 決)有罪確定,原告名譽已得回復,無須再移除附表一所示 言論或公開道歉;另原告請求之慰撫金過高等語,資為抗辯 。並聲明:㈠原告之訴駁回;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 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法院的判斷
㈠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 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 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人格權受侵害時, 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18條第1項 分別定有明文。
㈡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有促進民主政治發展、實現多 元社會價值之功能。對於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之事項,個人名 譽對言論自由固應為相當程度之退讓,然非謂其名譽權即不 受保障。而言論可分為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關於事實陳述 部分,當事人如能證明為真實,或主要事實相符,不必責其 陳述與真實分毫不差,或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 其所提證據資料,足認其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者;屬意見 表達者,如係善意發表,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 論者,不問事實之真偽,均難謂係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而 令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名譽」係指人之品德、名 聲、信譽或其他人格的價值,受到來自社會客觀的評價之謂 ,是名譽有無受到侵害,應以社會上對其之評價是否有受到 貶損為斷(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70號判決參照)。 ㈢原告主張被告於附表1編號1至26所示之時間,於附表1編號1 至26所示之平台,發表如附表1編號1至26號所示內容之留言 、貼文,又於108年12月24日在臺北市內湖區新明路附近, 散布印有附表1編號27所示內容之傳單等語,為被告所不爭 執(見本院卷第128-129頁),此部分事實,應可認定。 ㈣原告主張被告以附表1編號1至27所示內容,侵害原告名譽權 ,為被告所否認,是本件應審酌者,為被告發表附表1編號1 至27所示內容,是否侵害原告名譽權?
⒈被告抗辯其子僅有補一顆牙,但病歷卻記載補4顆牙,足認
附表1提及浮報健保點數、以此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 錢等內容為真實云云,惟查:
⑴被告於106年11月15日前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下稱健保署),反映其子林永穎於94年11月10日至元德 牙醫診所就醫,僅補1顆乳牙,惟病歷及健保申報紀錄 卻有2顆,94年11月11日及96年4月7日未至該診所就醫 ,惟病歷卻有看診紀錄及申報健保費用,質疑病歷及申 報紀錄與實際不符;健保署將被告反映之意見、元德牙 醫診所提供病歷送請醫藥專家審查結果,94年11月10日 至96年4月7日元德牙醫診所病歷記載與申報資料相符, 健保署並說明經審查結果,該診所申報健保醫療費用與 病歷記載相符等節,有健保署106年12月15日健保北字 第1061508205號函(下稱205號函)在卷可稽(見臺灣 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他字第5075號卷〈下稱5075號卷 〉第19-20頁)。
⑵被告雖提出臺北市松山國小94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篩檢 結果通知書(下稱健檢結果通知書,見109年度易字第6 94號卷〈下稱694號卷〉第53頁),執以抗辯:林永穎於9 4年11月15日健康檢查時,經醫師於牙科檢查僅編號84 之牙齒曾經矯治,其餘牙齒並無矯治註記,與原告於病 歷記載於同年月10日、11日曾補牙4顆之情形不同云云 ,惟查,參以健檢結果通知書,於表格下方註記「健康 檢查乃提供您作健康管理之參考。檢查結果異常者,務 必請家長帶至合格的專科醫師處,做進一步的檢查」, 足見醫師前往學校為學童所作之健康檢查僅係初步檢查 ,如須進一步確認,仍須至合格之專科醫師處進行檢查 ;再衡酌學校委請醫師到校之健康檢查,以牙科而言, 僅係以肉眼對於牙齒外觀進行檢視,並無專業之器械進 行篩檢,就齲齒是否經以補墜物之方式進行治療,以學 校之檢查環境、受檢人數、檢查時間等客觀因素,尚難 認得以精準確認每一學童之每一顆牙齒是否曾經矯治; 再且,被告於取得原告診治林永穎牙齒之病歷資料,業 已向健保署檢舉原告涉嫌浮報健保費用,並經健保署委 由醫藥專家審查,審查結果並未發現有浮報健保醫療費 用,被告至此應已知悉其尚未取得原告浮報健保費用之 確切事證,被告並稱其曾前往法務部調查局檢舉,經調 查局表示不受理云云(見本院卷第147頁),被告更未 前往地方檢察署告發原告涉有詐欺、偽造文書之犯嫌, 其並未再作查證,竟對外發表如附表1所示之「黑心牙 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
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 ,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經向 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 護航」、「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 )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 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檢舉沒用,醫生及 官員相護勾結,受害者只能自認倒楣!」、「黑心牙醫 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局浮報補四顆,申請了三千 多點」、「這個無良的庸醫靠上述詐騙方式牟取暴利, 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 、「『元德牙醫診所』的甲○○牙醫師(在網路上廣告誆稱 是全國百大良醫)涉嫌浮報詐領健保的診療費及濫拔市 民牙齒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經向衛生局及 健保局檢舉皆被冷處理因此請社區鄉親及市民們利用網 路相互轉告不要前往該診所就診以遏止醫療資源的浪費 及避免自身牙齒被濫拔後受到不可逆的傷害」、「並希 望檢調單位能主動偵辦其為了謀取私利幹盡泯滅天良的 違法犯罪行為(甲○○這種喪心病狂無差別地傷害無辜的 行徑比鄭捷案還可怕)」、「很多醫院及診所的黑心醫 師都在詐領健保費,如位於台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 牙醫診所的黑心醫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 且使用劣藥),詐領了三千多點」、「我以前對醫師是 相當尊重及信任的,但自從我發現王醫師為圖個人私利 不擇手段,浮報健保(這個通常病患不會知道)及恣意 濫拔乳牙後(他用要脅方式,沒有照X 光片,沒有手術 同意書,沒有事先告知術後的後遺症),有種被嚴重出 賣的感覺,也徹底地顛覆了我對醫師的既定印象,原來 醫師也有良莠不齊,尤其牙醫界存在著這樣的骯髒齷齪 …所以一定要多打聽,不宜像去超商一樣就近消費,否 則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而遺憾終生」等不實言論,僅係 單憑健檢結果通知書1紙,而未有其他查證即片面指摘 原告浮報健保醫療費用,顯已貶低社會上對原告之評價 ,原告主張上開言論構成對其名譽權之侵害等語,核屬 有據。
⑶被告雖聲請本院命原告提出林永穎全部病歷資料,送請 法務部調查局鑑定有無經修改云云,然參以原告就其提 出林永穎之病歷資料,顯示林永穎於94年11月10日診療 時,右下第二乳臼齒近心至咬合面蛀牙、右下第一乳臼 齒遠心至咬合面蛀牙,雙面後牙複合樹脂填充;同年月 11日診療時,左上第二乳臼齒、左下第一乳臼齒咬合面
蛀牙,後牙複合樹脂填充等情,有原告提出病歷資料及 翻譯為佐(本院卷第122、124頁),足見原告所記載林 永穎於94年11月10日、同年月11日之治療紀錄,林永穎 總共進行4顆牙齒之補牙,此亦經健保署委由醫藥專家 審查,審查結果並未發現有浮報健保醫療費用,業已說 明如前,被告雖稱:林永穎之病歷資料原本是寫「94.1 11.10 D 咬合面有黑點,車了一下叫我們明天再來一次 ,並說明天來不用掛號費,但要帶健保卡;94.11.11D 補同一顆牙,這天因沒什麼人預約掛號,所以我順便給 他洗牙,可見他的生意並不好;95.2.6 BA 只寫一個英 文單字」云云(見694號卷第47頁),然被告就其所見 之病歷內容,並未提出任何事證說明,況「車了一下叫 我們明天再來一次」、「明天來不用掛號費」、「這天 因沒什麼人預約掛號,所以我順便給他洗牙」等用語衡 情應非病歷記載之事項,是被告聲請鑑定林永穎之病歷 資料是否有經修改,本院認無調查之必要,應予駁回。 ⒉被告抗辯原告濫拔林永穎之乳牙,造成林永穎有齒列不整 等後遺症,所為附表1之言論為真實云云,惟查: ⑴被告前於106年8月11日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北市 衛生局)提出醫療爭議調處申請表,經北市衛生局說明 略以:元德牙醫診所回覆如下:①被告於95年2月6日攜 子林永穎至本診所就醫,其因下顎乳牙排列緊密,恆牙 右下正中門牙從舌側萌出,與乳正中門牙及側門牙重疊 ,本診所的處置為:將右下乳正中門牙及側門牙拔掉, 讓恆牙正中門牙可萌出至正常位置,以免恆牙齒列紊亂 ,這也是序列式拔牙的觀念;②恆牙齒列擁擠,乃先天 因素,絕不會因為拔掉乳前牙而造成,因恆牙齒列擁擠 而做齒列矯正,在兒童及青少年時期是很常見的情形, 很少聽聞因而影響小朋友的身心發展等語。若被告認為 本案未獲妥適處理,可逕恰該診所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調解,或向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情, 有北市衛生局106年9月1日北市衛醫字第10639550300號 函(下稱300號函)附卷可佐(見5075號卷第184頁)。 ⑵被告復於106年11月15日前往健保署,反映其子林永穎於 95年2月6日就醫時,僅牙位右下A的乳牙因要換恆牙而 搖晃(恆牙已萌出),但醫師卻將牙位右下B的乳牙( 含牙根)一起拔除,質疑亂拔牙齒等情,經健保署說明 因被告反映意見與該診所說明並不一致,被告針對該診 所說明及病歷內容如仍有疑義,因涉及醫療處置過程之 認定,依醫療法第99條規定,於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設有
醫事審議委員會辦理醫療爭議之調處,得提供醫病溝通 管道,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建議向北市衛生局協請調處 等節,有205號函在卷可稽(見5075號卷第19-20頁)。 ⑶由300號函、205號函可知,被告因其子林永穎於94年至9 5年間前往原告經營之元德牙醫診所拔除乳牙,質疑原 告拔牙不當而發生爭議,而經北市衛生局、健保署回覆 被告後,被告並未再向北市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請 調處,亦未提起任何訴訟,業據被告自陳在卷(見本院 卷第147頁),足見被告僅係主觀認林永穎之齒列不整 係因原告拔除其乳牙所致,即認原告之拔牙處置不當, 在未進一步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確認,亦未就林永穎 牙齒之齒列不整原因進行查證,即率予發表:「圖謀賺 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 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向同業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 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無良牙醫甲○○泯滅人 性,使用劣藥補牙及濫拔乳牙及恆牙,圖謀矯正牙齒及 植牙的暴利 」、「台北市內湖區元德牙醫診所的黑心 牙醫甲○○濫拔牙齒的罪行,該被判死刑!!!」、「台 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甲○○,喪盡天良濫 拔牙齒嗜玩年輕女子,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在新明社 區裏惡名昭彰,是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目前無法可管 這種敗類。請大家不要前往就診,以免受到不可逆的傷 害而成為無牙族群。」、「請週美里里長丘麗玲發動鄉 親們,趕走內湖區新明路366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黑心醫 師甲○○,不要再讓他繼續在這裡濫拔牙齒及玩年輕女子 。」等言論,指摘原告濫拔牙齒為不當行為,顯未能證 明上開內容為真實,原告主張該等言論已侵害其名譽權 等語,核屬有據。
⑷被告雖抗辯其攜林永穎前往博齡牙醫診所,經訴外人楊 淑吟牙醫發現原告先前補的乳牙貼住鄰牙,造成齒列畸 形云云,然被告並未就楊淑吟之判斷提出任何事證說明 ,被告雖再提出相關文獻(見694號卷第63-77頁),用 以抗辯學童之乳牙不得任意拔除云云,惟每個人之牙齒 (乳牙)生長發展情況是否相同,尚難一概而論,原告 於300號函業已向北市衛生局說明拔除林永穎乳牙之緣 由,倘被告不予認同,應係再為查證林永穎之牙齒發展 狀況是否係因原告不當拔除乳牙所致,然被告取得300 號函、205號函後,即未再查證,僅憑自行查詢之相關 文獻,率予發表附表1所示言論,指摘原告濫拔牙齒,
且所發表之言論並非係針對其子遭拔牙之事實,而係泛 稱原告基於牟取暴利而浮濫拔牙,造成「社區眾多」無 辜者不可逆的傷害,均與其子是否遭不當拔牙無關,甚 而稱原告嗜玩年輕女子、騙財騙色,更係無稽之論,其 抗辯所為之言論均屬真實云云,顯難可採。
⑸被告雖聲請本院向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函詢:「一般人 於掉乳牙換恆牙前,可否任意拔除乳牙」、「任意拔除 乳牙,是否會造成恆牙長出不正常、排列不齊、咬合錯 位等情形」云云,惟查,每一個人之牙齒生長情形既有 不同,被告以一般常人情形請求函詢,其結果未必能與 林永穎之牙齒發展情形對照,是本院認此部分調查證據 之聲請,並無調查之必要,應予駁回。
⒊被告復辯稱其認為原告聘用之護士為密護係屬真實,因而 為附表1關於「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 之言論云云,惟查,於牙醫診所工作者,除牙醫師外,尚 有護理師或牙醫助理,此為週知之事實;被告雖稱原告之 元德牙醫診所於網路上之評價留言,有數人稱「醫生和護 士都很親切」、「醫生護理師都很優」云云,然即便有人 稱原告經營之元德牙醫診所有護理師,該診所是否確有護 理師、該護理師是否有證照,均仍屬被告指稱「無照密護 」以前,所須查證之事項,原告經營之元德牙醫診所僅聘 用3名牙醫助理,而未有護理師一節,業據原告於被告被 訴妨害名譽案件證述明確(見694號卷第149頁),被告始 終未能提出原告有何聘用無證照之護理師之事證,其於附 表1所示時間發表「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 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 弊端」、「該診所兩位助理小姐和甲○○牙醫師同樣地服務 態度傲慢她們並沒有取得護理師執照(即所謂的密護)卻 在洗X 光片及進入診療室協助看診也違反醫療法」等言論 ,顯係未經查證,指摘原告聘用未取得合格證照之護理師 之不實言論,原告主張上開言論業已侵害其名譽權等語, 亦屬有據。
⒋綜上,附表1所示之內容不實指摘原告浮報健保點數、以此 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 、濫拔乳牙及恆牙、嗜玩年輕女子、騙財騙色、在該診所 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業已侵害原告之名譽權, 致使原告之名譽於社會上之評價有所減損,原告依民法第 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之責,核屬有 據。
㈤原告得請求慰撫金12萬元之損害
⒈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 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 可斟酌雙方身份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 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 號判決意旨足資參 照)。
⒉查被告以附表1所示不實內容張貼於公開網路平台,原告因 其所為侵害名譽行為,精神上自受有相當痛苦,原告依民 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核屬有 據。本院審酌原告為大學畢業,擔任牙醫師,並有擔任家 長會榮譽會長、駐校牙醫師,108年度所得為147萬餘元, 名下有房屋2筆、土地7筆、汽車1筆之財產;被告為大學 畢業,目前無業,108年度所得約為24萬餘元,名下有房 屋1筆、土地8筆、汽車1筆、股票2筆之財產等情,分別據 兩造陳明在卷,並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等件附 卷可稽(見本院卷第60頁、限制閱覽卷),並斟酌兩造之 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原告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以及 被告侵害行為之情節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 金135萬元,尚嫌過高,應以12萬元較屬適當,逾此數額 之請求,為無理由。
㈥原告得請求被告刪除附表1所示內容,並得請求被告不得再為 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附表1所示內容既已侵害原告之名譽權,業經認定如前,原 告依民法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將附表1所示內容 刪除,亦屬有據,應予准許。又被告僅因其不滿原告就林永 穎之牙齒所為之處置,即密集於108年間於附表1所示網址發 布如附表1所示之不實內容,次數至少多達27次,是原告依 民法第18條第1項後段規定,請求防止被告再為相同或類似 之行為,亦屬有據。
㈦原告不得請求被告刊登附表2所示道歉啟事 ⒈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 第195條第1項後段定有明文。所謂適當之處分,係指該處 分在客觀上足以回復被害人之名譽且屬必要者而言,性質 上屬於損害賠償之回復原狀,其回復之方法及範圍,自應 斟酌損害之侵權方法、名譽受損之程度等因素,為適當之 處分。
⒉原告因名譽權受侵害而起訴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之損害外 ,並主張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即刊登道歉啟事),自 應權衡侵害名譽之方法及情節之輕重等情形予以斟酌是否 有其必要性。查本件被告雖於附表1所示網址,以附表1之
內容貶損原告之名譽權,然本院已判命被告給付12萬元予 以賠償,及被告應將附表1所示內容予以刪除,客觀上應 足以填補原告因此所受名譽權之損害。況法院判決書於判 決後即公布於司法院網站上,任何人均得上網檢索觀覽或 引用之,已有說明澄清之作用,亦可達於回復原告名譽權 之效果,且於附表1所示網址上登載附表2所示道歉啟事, 將致原本不知悉此事之人,或已淡忘此事之大眾,重新獲 悉兩造之糾紛,更無益於原告回復名譽權之目的。本院審 酌上情,及權衡侵害名譽之方法、情節之輕重等一切情狀 ,認原告請求被告於附表1所示網址刊登附表2所示道歉啟 事,尚無必要,應予駁回。
㈧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 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 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 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 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 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 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 3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損害賠償之債並無確定給付 期限,原告本於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12 萬元,及自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即109年11月19 日(見109年度附民字第635號卷第3頁),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亦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 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㈠被告應移除其於附表1所示平台欄之 網址或留言區所張貼附表1所示之內容;並不得再為相同或 類似之行為;㈡被告應給付原告12萬元,及自109年11月19日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均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原告關於主文第2項勝訴部分,所命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 ,依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至原告前開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附麗 ,應予駁回。另被告就原告前開勝訴部分陳明願供擔保,聲 請宣告免為假執行,合於法律規定,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 宣告之。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於 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七、訴訟費用負擔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子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否則本院得不命補正逕行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簡吟倫
附表一:
編號 時間 平台(即張貼處) 內容 1 108 年11月17日 「丘麗玲週美里大小事」臉書粉絲專頁之所張貼文章之下方留言處https ://www .facebook.com/LiLingZhouMeili/?_tn_=%2Cd%2CP-R&eid=ARDYtf32xCGxpvS1CsZ0uobtzWq-WVSzRVaaY8mp0Hclf8INRUMKun9nUwy6NZq98iRa0Q9j3vNTifu-(見他卷第22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向同業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丘麗玲請妳勸導鄉親們不要貿然前往元德牙醫診所(黑店)就診,以免受到不可逆的傷害!」 8.「無良牙醫甲○○泯滅人性,使用劣藥補牙及濫拔乳牙及恆牙,圖謀矯正牙齒及植牙的暴利. . . 」 9.「檢舉沒用,醫生及官員相護勾結,受害者只能自認倒楣!」 2 108年11月29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s://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見他卷第23至26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3 108 年10月 「浮報醫療費詐領健保牙醫吐回312 萬「深表悔悟」換緩起訴」ETtoday 新聞雲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www .ettoday .net/news/00000000/0000000.htm (見他卷第28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4 108年9月 「破產在即!明年健保總額上看7500億元恐漲健保費」經濟日報/聯合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 //money.udn .com/money/story/5648/0000000(見他卷第30頁) 1.「黑心牙醫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局浮報補四顆,申請了三千多點」 5 108年9月25日 「靠北黑心牙醫」臉書專頁之所張貼文章之下方留言處https://www.facebook.com/pg/KBLJAC/reviews/ (見他卷第31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 5.「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6.「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6 108年10月 「牙醫打錯針驚喊:快Google !女休克送醫不治」Yahoo 奇摩新聞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 tw .news.yahoo.com/%E7%89%99%E9%86%AB%E6%89%93%E9%8C%AF%E9%87%9D%E9%A9%9A%E5%96%8A-%E5%BF%ABgoogle-%E5%A5%B3%E4%BC%91%E5%85%8B%E9%80%81%E9%86%AB%E4%B8%E6%B2%BB-000000000.html(見他卷第33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7 108年10月 「揭露牙醫界淺規則?看完別再責怪醫師!」職業甘苦TVBS新聞網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news .tvbs.com .tw/ttalk/detail/life/4002(見他卷第34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靠上述詐騙方式牟取暴利,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 5.「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6.「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 108年10月 「父開業子幫忙!高雄無照牙醫診所一開20年」自由時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news .ltn . com.tw/news/society /breakingnews/0000000(見他卷第36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9 108年6月 「日籍男酒醉欲小解不慎墜落6 米工地急救不治」蘋果新聞網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tw .appledaily.com/hot/realtime/00000000/0000000(見他卷第38頁) 1.「『元德牙醫診所』的甲○○牙醫師(在網路上廣告誆稱是全國百大良醫)涉嫌浮報詐領健保的診療費及濫拔市民牙齒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 2.「經向衛生局及健保局檢舉皆被冷處理因此請社區鄉親及市民們利用網路相互轉告不要前往該診所就診以遏止醫療資源的浪費及避免自身牙齒被濫拔後受到不可逆的傷害」 3.「並希望檢調單位能主動偵辦其為了謀取私利幹盡泯滅天良的違法犯罪行為(甲○○這種喪心病狂無差別地傷害無辜的行徑比鄭捷案還可怕)」 4.「該診所兩位助理小姐和甲○○牙醫師同樣地服務態度傲慢她們並沒有取得護理師執照(即所謂的密護)卻在洗X 光片及進入診療室協助看診也違反醫療法」 5.(本聲明是參酌調查局北調處蔡組長內湖警察分局袁刑警及潭美派出所柯所長等長官們的綜合意見後發出)」 10 108年11月 「傻眼診所假徵工讀生騙健保卡虛報遭起訴」中時電子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www .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00000000000000-000000?chdtv(見他卷第40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11 108年10月 「護士遭狼醫性侵…處女膜完好呈粉色!真相驚人」東森新聞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news .ebc .net.tw/News/world/179793(見他卷第42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12 108 年10月 「票投柯文哲搞不好要喝孟婆湯」上報評論之下方留言處https ://www .upmedia .mg/news72289 (見他卷第44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請蔡英文總統嚴辦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13 108年10月 「惹怒親民黨?柯文哲:不會吧,宋主席對我不錯」風傳媒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www .storm .mg/article/0000000(見他卷第46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所經營的元德診所生意並不好,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 5.「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 14 108年10月 「產婦子宮破裂20公分子亡母命危醫師泣訴:我是人不是神」三立新聞網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www .setn .com/News .aspx?NewsID=608074 (見他卷第48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所經營的元德診所生意並不好,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 5.「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15 108 年10月 「【健保卡冒用!燒史上最高90萬醫療費】為何當醫院檢核「雙證件」也難防身份冒用?」報橘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buzzorange.com/2019/07/29/welfare-health-idcard-tw-china/ (見他卷第50頁) 1.「很多醫院及診所的黑心醫師都在詐領健保費,如位於台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黑心醫師甲○○,補一顆牙齒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詐領了三千多點」 2.「濫拔乳牙及恆牙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傷害市民健康又浪費醫療資源」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密護...」 4.「這個無良的庸醫靠詐騙方式牟取暴利」 5.「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 6.「經向健保署及衛生局檢舉但皆予以包庇而護航」 7.「如此嚴重的違法及犯罪行為,檢調警單位應立即查辦並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黑心牙醫甲○○」 16 108 年11月26日 「諷邱毅像中共提名挨告柯:我是白目老實」LINETODAY 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today .line .me/ TW/pc/article/%E8%AB%B7%E9%82%B1%E6%AF%85%E5%83%8F%E4%B8%AD%E5%85%B1%E6%8F%90%E5%90%8D%E6%8C%A8%E5%91%8A%E3%80%80%E6%9F%AF%EF%BC%9A%E6%88%91%E6%98%AF%E7%99%BD%E7%9B%AE%E8%80%81%E5%AF%A6-kvBVJo(見他卷第52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17 108 年12月1 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com/peopl 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見他卷第155 至157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18 108 年12月2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他卷第151 至155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聽說是高雄醫學院訓練出來的敗類)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6.「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7.「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8.「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9.「號外!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好恐怖!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19 108 年12月3 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他卷第150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聽說是高雄醫學院訓練出來的敗類)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台北市內湖區元德牙醫診所的黑心牙醫甲○○濫拔牙齒的罪行,該被判死刑!!!」 9.「台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甲○○,喪盡天良濫拔牙齒嗜玩年輕女子,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在新明社區裏惡名昭彰,是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目前無法可管這種敗類。請大家不要前往就診,以免受到不可逆的傷害而成為無牙族群。」 10.「超恐怖!台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甲○○是喪失天良的黑心牙醫!」 11.「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12.「是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20 108 年12月4 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他卷第148 至149頁) 1.「台北市○○區○○路000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甲○○,喪盡天良濫拔牙齒嗜玩年輕女子,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在新明社區裏惡名昭彰,是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目前無法可管這種敗類。請大家不要前往就診,以免受到不可逆的傷害而成為無牙族群。」 2.「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3.「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4.「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5.「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聽說是高雄醫學院訓練出來的敗類)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6.「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7.「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8.「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浪費及維護國民健康!」 21 108 年12月5 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他卷第148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聽說是高雄醫學院訓練出來的敗類)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22 108 年12月10日 被告臉書帳號「GeorgeLen 」網頁http ://www .facebook .com/people/George-Len/000000000000000(他卷第147 至148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聽說是高雄醫學院訓練出來的敗類)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當初如果有人像我這樣及早提醒鄉親們不要貿然前往元德牙醫診所就診,很多鄉親就可避免受害了。本區警官及衛生局官員及本區議員等人都建議我去告王醫師;調查局官員則建議我在該診所舉人行立牌或發傳單方式警告,以避免再有人受害. . . 」 9.「其實,我已經原諒王醫師對我家人的傷害,今天之所以會這樣做,無非是想阻止王醫師繼續濫拔牙,傷害無辜的鄉親及市民,我曾多次去該診所勸他歇業,改行去佈施贖罪」 10.「你的車或王醫師的車,都與王醫師的罪行無關」 11.「我以前對醫師是相當尊重及信任的,但自從我發現王醫師為圖個人私利不擇手段,浮報健保(這個通常病患不會知道)及恣意濫拔乳牙後(他用要脅方式,沒有照X 光片,沒有手術同意書,沒有事先告知術後的後遺症),有種被嚴重出賣的感覺,也徹底地顛覆了我對醫師的既定印象,原來醫師也有良莠不齊,尤其牙醫界存在著這樣的骯髒齷齪. . . 所以一定要多打聽,不宜像去超商一樣就近消費,否則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而遺憾終生」 12.「號外!!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13.「原來醫師也有良莠不齊,尤其牙醫界存在著這樣的骯髒齷齪」 23 108 年11月 「這些牙醫有愛心偏鄉義診還長期贊助學生專車」UDN /元氣網/聯合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health.udn .com/health/story/6001/0000000之下方留言處(見他卷第171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24 108 年11月 「她看牙被碰嘴!男友作嘔:我有潔癖…怒分手」EBC 東森新聞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news .ebc .net.tw/News/living/183127 (見他卷第173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黑心牙醫甲○○」 25 108 年11月 「老牙醫被借牌開診所高雄檢警赴台南逮假醫生」自由時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news .ltn .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0000000(見他卷第175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王祿仔仙沒有醫術靠詐術)所開的黑店(元德牙醫診所)生意很差,卻能靠上述的詐騙方式牟取暴利賺黑心錢」 5.「騙財騙色持續了20年,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純樸社區」 6.「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7.「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8.「這種牙醫還繼續讓他存在嗎?!」 26 108 年10月 「助理涉做拔牙、洗牙新當代遭搜索」自由時報新聞報導之下方留言處https ://new .ltn.com.tw/news/local/paper/0000000 (見他卷第177 頁) 1.「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2.「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造成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 3.「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等等諸多弊端」 4.「這個無良的庸醫靠上述詐騙方式牟取暴利,擁有多台高檔進口轎車,嗜玩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 5.「經向衛生局及健保署檢舉,他們皆對其犯罪行為予以包庇並護航」 6.「將黑心牙醫甲○○繩之以法,才能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及維護國民的健康!」 27 108 年12月14日 廣告傳單(見他卷第178至181 頁) 1.「請週美里里長丘麗玲發動鄉親們,趕走內湖區新明路366 號元德牙醫診所的黑心醫師甲○○,不要再讓他繼續在這裡濫拔牙齒及玩年輕女子。」 2.「黑心牙醫甲○○,補一顆牙齒向健保署浮報補四顆(而且使用劣藥導致整顆補牙變黑,黏住旁邊的牙齒造成齒列畸形),詐領了三千多點數(一點數為一元左右)」 3.「圖謀賺取矯正及植牙的暴利,濫拔乳牙及恆牙(他常常自詡已經拔了數以千計的牙齒而炫耀,並在網路廣告還誆稱是百大良醫),造成社區眾多無辜者不可逆的傷害,成為無牙族群而無可奈何」 4.「在該診所協助看診的護士是無照的密護,態度和黑心牙醫甲○○同樣傲慢. . . 等等諸多犯罪行為的弊端」 5.「二十年前,甲○○的學長介紹他來這裡撈錢,因為當時這裡一直沒有牙醫診所,所以元德牙醫診所剛開店時,居民是在門口排隊等就診的!後來大家才知道他沒有醫術靠詐術,大賺黑心錢及玩年輕女人。因為眾多社區居民的牙齒遭到浩劫不復,他染金髮開高檔車,玩女人一個接一個…」 6.「他矯正或植牙收費不但比別家貴,又會痛得無法咬嚼,導致臉嘴歪斜不自然,受害者生活苦不堪言,只能自認倒楣轉到其他有良心的牙醫求助…」 7.「號外!號外!抓到了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 8.「恐怖牙醫亂拔牙摧殘百人」 9.「黑心牙醫濫拔牙摧殘千人」、「邪惡牙醫的嘴臉如出一轍」 10.「甲○○,受害者聯盟請求丘里長出面,揭發你泯滅人性喪盡天良的罪惡行徑!」 附表二:
道歉啟事:
本人林欽棋(臉書帳號暱稱「George Len」、YAHOO帳號暱稱「阿明」、LINE帳號暱稱「老爹」)自民國(下同)108年6月開始,在「ETtoday新聞雲」、「經濟報/聯合報」、「Yahoo奇摩新聞」、「TVBS」、「自由時報」、「蘋果新聞網」、「中時電子報」、「東森新聞」、「上報」、「風傳媒」、「三立新聞網」、「報橘」、「LINE TODAY」、「UDN/元氣網/聯合報」、「EBC東森新聞」等網頁,及「丘麗玲週美里大小事」、「George Len」、「靠北黑心牙醫」等臉書網頁,以及在108年12月14日製作散發印有元德牙醫竣所甲○○醫師照片之不實內容傳單,指謫甲○○醫師浮潑申報健保、濫拔乳牙及恆牙、以詐騙方式賺取暴利、所雇用之護理師無執照、黑心、敗類、騙財騙色、玩弄年輕女子敗壞社會風氣、牙醫界的鄭捷兼陳星、恐怖牙醫濫拔牙摧採百人、黑心牙醫濫拔牙摧採千人等語,均係本人惡意詆毁及未經查證下之不實言論行為,致使甲○○醫師之名譽遭受嚴重損害,前經士林地方法院於110年8月31日以109年度易字第694號判處本人加重誘謗罪確定在案。
本人特以此道歉啟事向甲○○醫師鄭重公開道歉,並使社會大眾知悉本人前述行為之不實,及保證爾後絕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