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遺產分割登記
柳營簡易庭(民事),營簡字,110年度,612號
SYEV,110,營簡,612,20220118,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營簡字第612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許駿文
被 告 林文泉
林文華
林顏鶴
林伯鍵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原告於民國111年1月13日傳真民事撤回狀欲撤回本件訴訟,本院認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8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 官 陳 協 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 玉 真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