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27496號
KSDV,110,司促,27496,2021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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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27496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健  

代 理 人 吳天澤 
債 務 人 許崑龍 

債 務 人 許軒榕 

債 務 人 許倍僑 

債 務 人 許倍慈 

 
一、債務人應於繼承被繼承人曾彩瑄之遺產範圍內向債權人連帶
  給付新台幣捌萬伍仟陸佰柒拾玖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
  二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五計算之利息
  ,暨延滯第一個月計付新台幣參佰元,延滯第二個月計付新
  台幣肆佰元,延滯第三個月計付新台幣伍佰元之違約金,違
  約金最高以三個月為上限,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
  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張文瑜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
  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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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