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37791號
TCDV,110,司促,37791,2021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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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37791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洪翠霞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陸拾貳萬玖仟壹佰壹拾參元,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
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㈠債務人洪翠霞於民國108年03月22日向債權人借款24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8年03月22日起至民國115年03月22日止
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4.88採機動利率計算
,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
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
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
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
人至民國110年12月08日止累計174,681元正未給付,其中
174,304元為本金;377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
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
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
㈡債務人洪翠霞於民國109年11月09日向債權人借款80,000元
,約定自民國109年11月09日起至民國116年11月09日止按
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5.78採機動利率計算
,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
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
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
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
人至民國110年12月08日止累計75,058元正未給付,其中7
3,513元為本金;1,545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
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
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㈢債務人洪翠霞於民國108年09月02日向債權人借款230,000
元,約定自民國108年09月02日起至民國115年09月02日止
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4.88採機動利率計算
,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
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
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
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
人至民國110年12月08日止累計176,760元正未給付,其中
174,566元為本金;1,494元為利息;700元為依約定條款
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
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
㈣債務人洪翠霞於民國108年03月26日向債權人借款278,402
元,約定自民國108年03月26日起至民國115年03月26日止
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4.88採機動利率計算
,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
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
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 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
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
人至民國110年12月08日止累計202,614元正未給付,其中
202,286元為本金;328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
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
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
㈤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
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
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 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
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鄭晉發
附表
110年度司促字第037791號利息: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174304元 洪翠霞 自民國110年12月09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4.88%計算之利息 002 新臺幣73513元 洪翠霞 自民國110年12月09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15.78%計算之利息 003 新臺幣174566元 洪翠霞 自民國110年12月09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4.88%計算之利息 004 新臺幣202286元 洪翠霞 自民國110年12月09日 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4.88%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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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