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299號
SCDV,110,除,299,2021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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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99號
聲 請 人 林玉燕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1月30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51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催字第51號裁定公示 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9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琬茹        
附表:股票 110年度除字第29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註 001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79-NX-6601-6 1 200 002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0-NX-14390-0 1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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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