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175號
SCDV,107,訴,175,20211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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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75號
原 告 恆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宗斌
訴訟代理人 張寧洲律師
被 告 美溪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通仕
訴訟代理人 鐘登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月27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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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美溪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恆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