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0年度,1529號
SCDM,110,聲,1529,2021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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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529號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陳敏峯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110年度訴
字第643號),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下稱被告)陳敏峯涉犯違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均已坦承不諱,並無勾串證人之虞, 且被告已供出毒品來源供警方追查,殷切期待能查獲毒品來 源減刑,被告交保後亦可積極協助檢警追查毒品來源,有面 對法律制裁之決心不會逃亡,另被告罹患重症肌無力症多年 ,需長期門診及藥物治療,故無因逃亡而中斷治療自己生命 身體安全於不顧之理,被告願請親友提出新臺幣10萬至20萬 元供擔保,保證日後程序之進行及執行均會如期到庭,爰聲 請具保停止羈押等語。
二、按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聲請停止 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法院究應否准 許被告所為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首應審酌法院當初羈押被 告之理由是否繼續存在,故本院應就當初依刑事訴訟法第10 1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對被告執行羈押之原因是否仍存在予 以審酌;次則應檢視被告之聲請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 條不得駁回其聲請之情形,即所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懷胎5月以上或生產後2月 未滿者;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為之論斷;抑 有進者,為了不礙程序保障之目標,在被告為具保停止羈押 之聲請時,參酌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被告經法官訊問後 ,雖有第101條第1項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 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規定之 精神,法院應就有無羈押被告之必要性為斟酌。而所謂執行 羈押之必要與否,或執行羈押後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自許 由法院按照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而為認定;聲請 停止羈押,除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各款所列情形之一,不 得駁回者外,准許與否,該管法院有自由裁量之權,衡非被



告所得強求。    
三、經查:  
 ㈠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 院於訊問被告後,認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重大,被告雖坦承本案部分犯行,惟仍 否認部分販賣第二級毒品犯嫌,並就最大筆販賣第二級毒品 犯嫌部分,所述與偵查時相異,惟被告所述與證人證詞及通 訊監察譯文內容不符,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況被告涉嫌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部分,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 重罪,基於人性畏罪之心理,難謂被告無選擇逃亡之虞,又 被告前有通緝紀錄,非無選擇逃亡之可能況本案尚須進行審 理,仍有可能就被告否認的部分為交互詰問,故認被告仍有 羈押之必要,而於民國110年10月5日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 通信在案;嗣經本院於110年12月15日審理程序由合議庭評 議後,認被告已無勾串證人之虞,而當庭裁定解除禁止接見 、通信之限制,又於110年12月29日因本院認上開羈押原因 仍然存在,裁定延長羈押2月在案。
㈡被告稱其罹患重症肌無力症部分,據被告提出之診斷證明書 上載:「重症肌無力伴有急性惡化,不宜過份勞累,需長期 門診追蹤與藥物治療」,此有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診斷證明 書1份在卷綦詳。是被告上開疾患可以休養、門診追縱及藥 物治療控制,非不能依循法務部○○○○○○○○相關安全戒護規定 就醫治療,足見其並無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而無刑事 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所定之事由。
 ㈢此外,本案經本院調查審理後,業經本院於110年12月29日判 決判處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本院審酌本案尚未判決 確定,且被告所受本院宣告之刑度非輕,基於趨吉避凶之人 性,自無從排除被告日後仍有逃亡之可能性,況被告前案曾 有逃匿經司法機關發布通緝之紀錄,是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 虞等羈押之原因迄今仍屬存在;又羈押之目的在保全刑事偵 查、審判及執行之進行,並確保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得以依 法從事犯罪事實之調查與認定,而本案雖業經本院辯論終結 宣判,然其後仍有經上訴審理之可能性及擔保執行之必要性 ,是羈押之必要性仍屬存在。是被告所提事由並不符合法定 具保停止羈押之要件,復審酌被告所涉各項情節,其羈押原 因尚未消滅,所請具保停止羈押,自難准許,應予駁回。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江宜穎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莊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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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