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緝字,110年度,14號
PCDM,110,附民緝,14,2021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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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緝字第14號
原 告 許海波
被 告 黃俊霖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0年度訴緝字第68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
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昭筠

法 官 林建良

法 官 陳幽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冠云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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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