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完結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司字,110年度,96號
CHDV,110,司司,96,2021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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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司字第96號
聲 請 人
即清算人 林原毅




上列聲請人聲請就建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呈報清算完結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送經監察人審查,提請股東會承認之賸餘財產分配之證
明文件。(公司法第330條、第331條第1項規定參照)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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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建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