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26號
KLDV,110,除,26,2021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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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6號
聲 請 人 祥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
代 理 人 楊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2月1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業經 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2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已於110年6 月10日公告於本院網站,茲因申報期限已經屆滿,無人依法 主張權利,為此聲請除權判決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2號裁定 公示催告,並公告在案,該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 ,已於110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並經本院 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查明屬實,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庭法 官 姚貴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湯惠芳
            
附表:110年度除字第3號 編 號 發票人及法定代理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 票 號 碼 受 款 人 1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名) 兆豐銀行基隆分行 110年5月18日 4,023,600元 MIC0000000 祥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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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祥進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