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代墊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10年度,1784號
TPEV,110,北簡,1784,2021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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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簡字第1784號
原 告 金磚密碼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謝芸庭
訴訟代理人 鍾安律師
被 告 陳麗美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代墊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黃莉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黃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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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