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民字,110年度,533號
TPHM,110,附民,533,20211130,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533號
原 告 邱節枝

被 告 矯臺發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3081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遞送本院之收文章
戳所載時間,係於上開刑事案件準備程序期日前,且內容繁雜,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
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王美玲
法 官 陳銘壎
法 官 汪怡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妤瑄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