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0年度,72號
TNDM,110,附民,72,202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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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72號
原 告 羅政偉
被 告 楊朝坤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0年度金訴字第34號),經原告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
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紹武
法 官 蕭雅毓
法 官 林岳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謝盈敏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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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