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33275號
TCDV,110,司促,33275,202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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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33275號
債 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債 務 人 謝寶春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伍萬柒仟玖佰零柒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
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
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一、債務人於民國93年9月30日向
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00,000元整,並約定於民國98年9月30日
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8.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
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
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
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消費性貸款約定書乙份可證。依消
費性貸款約定書第八條約定債務人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者
,借款視為全部到期,爰此債務人等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
給付如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二、債務人於民國93年9
月30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一)260,000元(二)100,000元(
最高透支額度),約定於(一)民國98年9月30日(二)民國94年
9月29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一)8.88(二)16.88計付
,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
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
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並立有消費性貸款約定書乙份可證。三、查債務人於民國95
年5月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
債務協商機制」向各參與協商之債權銀行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約定自95年6月起,分100期,利率0%,依各債權銀行債權
金額比例清償各項債務,至全部清償為止。四、查上述之無
擔保債務明細表,聲請人之原債權為:債權(一)信用貸款76
,112元(占協商債權0.21827) 、債權(二)信用貸款196,699
元(占協商債權0.56408)、債權(三) 信用貸款75,894元(占
協商債權0.21765),總債權金額為348,705元,惟詎料前開
借款僅繳26期即未依約履行,前欠款金額屢經催討仍未清償
,餘欠本金:債權(一)信用貸款56,293元、債權(二)信用貸
款145,480元、債權(三) 信用貸款56,134元,依協議書第三
條約定債務人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者,借款視為全部到期
,各債務並回復依各債權銀行原契約約定辦理。爰此相對人
等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給付如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及
違約金。五、依據民法第205條修正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並自110年1月20日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故請求予以限縮,併予敘明。六、本件
係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並有附呈之借款約定書影本可
證,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0八條之規定,聲請核
發支付命令。釋明文件:消費性貸款約定書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王凱飛
附表
110年度司促字第033275號
利息: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56293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9年02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2.88% 002 新臺幣145480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9年11月07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8.88% 003 新臺幣56134元 謝寶春 自民國110年07月20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5.99% 003 新臺幣56134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8年09月30日起 至民國110年07月19日止 年息16.88%
違約金: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違約金起算日 違約金截止日 違約金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56293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9年03月17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002 新臺幣145480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9年12月08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003 新臺幣56134元 謝寶春 自民國098年10月31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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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