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單聲沒字第209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梓洋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收扣押物案件(110年度偵字第24513號,110年度聲沒字第476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象牙製品貳支,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被告黃梓洋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 ,經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24513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扣 案象牙製品2支(聲請書誤載象牙1件,已由檢察官更正;參 他3690卷第61頁之110年度貴保字第51號扣押物品清單), 係專科沒收之物,爰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2條第1項、刑法 第40條第2項之規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等語。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 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 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同 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又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第41 條、第42條或第43條第3項之罪,查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得 沒收之;查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及供犯罪所用之獵具 、藥品、器具,沒收之,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2條第1項亦定 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24513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 有該不起訴處分書、110年度偵字第24513號偵查卷宗在卷足 憑。又扣案象牙製品2支係被告擅自運送入境,且經送國立 自然科學博物館鑑驗結果,認屬於「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 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列管物種現生象之象牙製品乙節 ,有該館110年3月16日館生字第1100001957號函在卷可稽, 堪認扣案物係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屬專科沒收之物, 且為被告本案犯行所用或所得之物。從而,本件聲請人之聲 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第455條之36第2項,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2條第1項、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振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王淑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