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0年度,64號
SCDV,110,消債更,64,2021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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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更字第64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楊景雲



代 理 人 邱煒翔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之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 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 ,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之。前項所需費用及進行 更生或清算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 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 或清算之聲請,此觀同法第6條規定亦明。再按債務人依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聲請法院調解,徵收聲請費 1,000元,債務人於法院調解不成立之日起20日內,聲請更 生或清算者,以其調解之聲請,視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 另徵收聲請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3條之1第1項、第2 項規定甚明。
二、查本件聲請人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之規定 向本院聲請調解(本院110年度司消債調字第93號)未能成 立,並經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程序,有聲請人110年5月21日 陳報狀附於上開調解卷可憑,然因聲請人漏未提出如附件所 示之事項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 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 書 記 官 劉亭筠

附 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用3,870元(即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
二、陳報聲請人聲請更生前二年之財產變動狀況:包含就不動產 、動產所為之所有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 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 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 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 料。並提出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 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三、請提出法定格式之債權人清冊。
四、請說明最高學歷。
五、提出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內容須包含受 扶養親屬(父母)。
六、請陳報現與何人同住?目前居住地址?戶籍地與目前居住地 不同理由為何?戶籍地之房屋為何人所有?現由何人占有使 用?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另說明現居住之房屋為何人所有 ?使用權源為何?如基於租賃關係使用,請檢附房屋租賃契 約書及每期房租繳納證明文件。 
七、請陳報聲請人及父母名下是否有保險保單?每年須繳付保險 費金額?並提出「聲請人」名下保單價值解約金或保單價值 試算表(請向投保之保險公司查詢,內容需包含解約金數額 )。
八、請說明聲請人及父母目前有無領取社會津貼或其他補助,如 有受領各類政府社福津貼補助,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 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九、請提出家族系統表,並說明每月實際支出父母扶養費用數額 、共同扶養人分擔比例為何、及須由聲請人扶養父母親之相 關證明,並提出聲請人父、母親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 得省略)、最新國稅局財產總歸屬資料清單、及108、109年 度綜合所得稅清單。
十、請說明聲請人於「108年5月至110年4月間及目前」任職工作 之地點、內容及薪資結構(含津貼、補助、加班費、年終獎 金、三節獎金等),每月工作收入若干元、年終獎金、三節 獎金各為多少?並提出110年1月至110年8月份之薪資明細表 及在職證明書。
十一、請說明與最大債權銀行於本院前置調解不成立之履行有困 難事由及未能達成協商之差距為何?並提出聲請人可負擔 還款方案及計算方式。
十二、請陳報聲請人目前於日常生活或工作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 為何?如為汽機車,請提出汽機車行照影本。




十三、請說明及提出下列事項:
㈠、請陳報何時與銀行公會協商成立?還款方案為何?有無依 約繳納?何時未再按期繳納?並提出協商之協議書及還款 相關證明文件,如協商成立資料遺失、未留存或不記得請 自行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補發。
㈡、請提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困難之證明 文件」(如診斷證明書、住院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毀諾 當時之每月實際收入與支出金額、協商時聲請人任職於何 處、每月薪資為若干、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等) 。
十四、請陳報聲請前5年(105年至110年)出國時間、原因、目 的地、機票、食宿等出國之相關費用由何人負擔?並請提 出相關證明。
十五、請提出意定代理委任狀,雖已於調解程序提出,於更生程 序仍應補正。  
十六、請補正債權人(含債權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之經濟部商 業司商業登記資料查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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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