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0年度,1095號
CHDM,110,簡,1095,20211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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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簡字第1095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平順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0年度
偵緝字第262、263、264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如下:
主 文
吳平順犯如附表編號1至3號所示各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至3號「主文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㈠證據並所犯法 條欄一、第3行「、林玉麗」刪除;㈡補充證據「證人林玉麗吳金龍之證述」;㈢適用法律部分補充:「按司法院釋字 第775號解釋解釋文:『……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生違反 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惟其不分情節,基於累犯者 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 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 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 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之人身自由 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 則。於此範圍內,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 依本解釋意旨修正之。於修正前,為避免發生上述罪刑不相 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 低本刑。……』查被告有前開所述犯罪科刑及執行情事,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是被告於有期徒刑執 行完畢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3罪,符合累犯 之要件,本院考量倘仍以最低法定本刑為量刑之下限,未能 反應其本案之犯罪情節,而與罪刑相當原則有違,是參諸前 揭司法院釋字意旨,爰分別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各 加重其刑。」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如附件)。
二、爰以被告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其不思循合法途徑獲取財物 ,竟為一己私利,竊取他人財物,顯然缺乏對他人財產權應 予尊重之觀念,且迄未能與各該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損失 ,實屬不該,並考量其犯罪手段尚屬平和,所竊得之物品價 值非鉅,兼衡其自述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業農、家庭經



濟勉持之生活狀況(見偵緝字第262號卷第51頁)及犯後坦 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 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復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項之沒收,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竊取如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之犯罪所得,且 未發還予各該被害人,既未扣案,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 前段規定,於相對應之罪刑項下宣告沒收,並依同條第3項 之規定,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 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 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 段、第51條第6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 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吳曉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巫美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婷儀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犯罪事實 主文及沒收 1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編號1號部分 吳平順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世紀福音戰士」、「伊塞普洛冒險遊戲」遊戲光碟各壹片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編號2號部分 吳平順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錢街777-眾神時代包」壹個、「錢街777-麻將物語包」貳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編號3號部分 吳平順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鯊很大2」遊戲序號光碟肆盒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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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