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代償款項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簡字,110年度,1025號
TYEV,110,桃簡,1025,20211119,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桃簡字第1025號
原   告 陳伊玄 
被   告 許美珊 
被   告 陳建安(原名:陳森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償款項事件,業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查
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 年
12月21日上午9 時5 分,在本院第37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曾耀緯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俊睿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