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中壢簡易庭(民事),壢簡字,110年度,114號
CLEV,110,壢簡,114,202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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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壢簡字第114號
原   告 竑名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文皇 
訴訟代理人 林契名律師
複代理人  何勇良 

被   告 昌林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本玲 

被   告 陳聖全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10月21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壹拾萬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份
一、解散之公司,除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公 司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登記者,準用清算之規定;股份有限 公司之清算,除公司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會另選清算 人外,以董事為清算人,公司法第24條、第26條之1 及第32 2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是對於經廢止登記之股份有限公 司為訴訟行為,倘該公司未選任清算人且章程亦未規定解散 後之清算人,自應由全體董事為清算人。經查,被告昌林投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昌林公司)經臺北市政府於民國 108 年7 月29日為廢止登記乙節,有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表、臺北市政府108 年7 月29日府產業商字第10836124900 號函附卷可稽,且本院依職權以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亦查無被 告昌林公司有選派清算人之事實,依上開規定,應以被告全 體董事即王本玲1 人為被告昌林公司之清算人及法定代理人 ,合先敘明。
二、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 礎事實同一者,或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不在 此限,民事訴法第255 條第1 項第2 款、第7 款分別定有明 文。經查,原告起訴時聲明原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



臺幣(下同)1,000 萬元,及自民國108 年2 月20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 %計算之利息;(二)願供擔保請准 宣告假執行;嗣於本院審理中當庭以言詞變更第1 項聲明如 主文第1 項所示(見本院卷第47頁)。經核其請求之基礎事 實同一,且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揆諸上揭規定 ,應予准許,併此敘明。
三、被告昌林公司、陳聖全(以下合稱被告2 人)經合法通知, 均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經核無民事訴訟法第 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 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持有由被告所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本票1 紙 (下稱系爭本票),然屆期未獲付款,屢經催討,被告均置 之不理。為此,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二、被告均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 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 名時,應連帶負責;本票發票人所負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 ,應照票據文義擔保付款;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 利息及其利率;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6 釐,票據法第 5 條、第121 條、第124 條準用第28條第1 項、第2 項分別 定有明文。經查,原告主張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本票 影本為證(見本院卷第7 頁),而被告均已於相當時期受合 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以為爭執 ,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前段準用同條第1 項之規定 ,應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前揭 規定,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1 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 被告敗訴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 權宣告假執行。而原告就勝訴所為宣告假執行之聲請,僅在 促使法院為此職權之行使,本院自不受其拘束,仍應逕依職 權宣告假執行,惟此部分聲請既已職權宣告,無再命原告提 供擔保之必要,是不另為准駁之諭知,附此敘明。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 項。並依職權 確定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 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中壢簡易庭 法 官 張博鈞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書記官 張季容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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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發票日(民國)│到期日(民國)│發票人 │票面金額 │
│號│ │ │ │(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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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8 年2 月20日│108 年2 月20日│昌林投資顧問股│1,000萬元 │
│ │ │ │份有限公司、陳│ │
│ │ │ │聖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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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昌林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竑名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