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305號上 訴 人 梁貴鎮 訴訟代理人 梁源順 蔡桓文律師被上訴人 豐蕣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怡君 被 上訴人 賴彥良 前二人共同 洪國欽律師訴訟代理人 張志堅律師被上訴人 湯瑞欽 王祥峰 涂騰少 陳雅雲 周世和 胡慶淵 蘇文祥 楊崇德 鄭文琇 蔡龍生 邱雯菁 陳誼璟 曾瑞娟 陳與國 林廷生 曾玉娟 劉怡君 參 加 人 鍾雪梅 參 加 人 鍾馮玉煐訴訟代理人 鍾廣平 參 加 人 屏東縣政府法定代理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陳炳良 王子瑋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魏式璧 法 官 賴文姍 法 官 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李采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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