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0年度,113號
MLDV,110,訴,113,20211013,2

1/1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13號
原 告 峰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柏宏
被 告 大馬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友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碩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黃南穎

1/1頁


參考資料
大馬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峰洲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