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票字,110年度,2847號
TYDV,110,票,2847,2021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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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票字第2847號
聲 請 人 彭秀月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任甲工程有限公司卡佳工程有限公司、秦
尉工程有限公司、恭寶工程有限公司昇濤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相對人昇濤工程有限公司之最新登記
  事項資料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簡易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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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昇濤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恭寶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卡佳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任甲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寶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