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清字,110年度,88號
PCDV,110,司執消債清,88,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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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88號
聲 請 人 蔡美華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即 債務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代 理 人 謝政義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6所示財產,以「債務人提出等值現款以代終止保險契約」為處分方法。
附表編號1、編號7至編號19所示之清算財團財產不予處分,返還債務人。
理 由
一、按債權人會議得議決清算財團之管理及其財產之處分方法、 營業之停止或繼續、不易變價之財產返還債務人或拋棄,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8條定有明文。次按法院不召集債權 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但法院裁定前應將第101 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復為同條例第121條第1項所明定 。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業經本院110年5月 17日以109年度消債清字第197號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在案,又 債務人有如本院110年6月28日公告債權表所載已申報之無擔 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有本院公告確定之債權表在卷可考。 而債務人所陳之名下財產,經本院調查後,予以處分如下: (一)債務人於開始清算時,有以債務人為要保人如附表編 號2至編號6所示之保單,截至110年5月17日止,保單 解約金共為新臺幣(下同)109,839元,此有南山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陳報 狀附卷可稽。債務人陳報願提出等值之保單解約金即1 09,839元以代變價為處分方法,經核為兼顧債務人得 繼續受有上開保險利益之保障,故關於債務人如附表 編號2至編號6所示清算財團財產,應以債務人提出等 值之解約金以代變價為處分方法。
(二)次查,附表編號1之股票已無殘值,而不足支付手續費 用,爰不予處分、返還債務人;編號7至編號19之牌位 使用權、納骨灰位使用權等因有部分已有使用人,且 債務人前曾找納骨塔方之業務代為銷售多時未果,故 不予變價,返還債務人。
  (三)上開不予變價之財產,前經本院於110年7月26日函詢 全體債權人意見,各債權人均表示同意或未表示不同



意,復以債務人前於109年6月17日變賣股票取得價金 共計213,164元,經債務人具狀表示願提出全額現金供 全體債權人分配,併予敘明。
三、斟酌本件清算財團之規模及事件之特性,依首揭規定,不召 集本件債權人會議,本院並已函知各債權人有關消費者債務 清理條例第101條所規定之書面,爰以裁定代替本件債權人 會議之決議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附表:
110年司執消債清字000088號 清算財團財產附表 財產所有人:蔡美華 編號 物品名稱 數 量 單 位 物品所在地 備註 1 股票 457 元 據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債務人帳戶內已下市、下櫃、暫停交易或不易賣出之股票為金緯(已下市)312股、啟阜(已下市)175股;另有友訊24股,110/5/27收盤價為19.09,總市價約為457元。 2 南山人壽-護您九九終身防癌健康保險(保單號碼:C117051175) 8872 元 依南山人壽函覆保險預估解約金為8,872元 3 南山人壽-伴我一生變額壽險(保單號碼:F117008199) 15987 元 依南山人壽函覆保險預估解約金為15,987元 4 南山人壽-伴我一生變額壽險(保單號碼:F117008209) 14871 元 依南山人壽函覆保險預估解約金為14,871元 5 南山人壽-南山新終身醫療保險(保單號碼:N117727522) 28777 元 依南山人壽函覆保險預估解約金為28,777元 6 富邦人壽-安泰人壽靈活理財變額保險(保單號碼:F129762094-03) 41332 元 依安泰人壽函覆保險預估解約金為41,332元 7 蓬萊陵園祥雲觀牌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C006972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4、使用者:唐茂寅(聲請人大伯) 8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C010850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9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C010851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0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C010852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1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C010853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2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C010854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3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A017804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4、選位者:葉陳玉葉(聲請人媽媽) 14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1F1A017805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4、使用者:蔡清吉(聲請人爸爸) 15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E007346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4、選位者:蔡舒安(聲請人妹妹) 16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E007409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4、使用者:唐茂寅(聲請人大伯) 17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E007410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8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E007411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19 蓬萊陵園祥雲觀個人型納骨灰位使用權狀 1、權狀編號:A3F3E007412 2、坐落:新北市金山區五湖里南勢湖74-9號、金山區下中古段坑子內小段15地號 3、權利範圍:永久使用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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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