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0年度,149號
CHDV,110,司拍,149,2021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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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149號
聲 請 人 陳英斌


上列聲請人陳英斌因與相對人黃珊蓉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
陳英斌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
,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坐落彰化縣○○市○○段000地號土地及同段827建號建物
之「最新第一類不動產登記謄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汪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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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