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套繪管制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339號
PTDV,109,訴,339,202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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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39號
原   告 李志雄 

訴訟代理人 曾子嘉律師

被   告 黃菊英即邱松林之繼承人


      邱啓川即邱松林之繼承人

      邱梅林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邱吳麗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瑩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解除套繪管制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10 年12月14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薛全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王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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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