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等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重附民上字,110年度,3號
IPCM,110,重附民上,3,2021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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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重附民上字第3號
上 訴人 即
被 上訴 人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恩舟
訴訟代理人 陳威如律師
郭雨嵐律師
謝祥揚律師
被上訴人即
上 訴 人 徐維隆
被 上訴 人 鄒博丞(原名:鄒永烽
翁宗震(原名:翁偉哲
謝炘穎
朱威丞
羅章浚
林忠和
張詠淳
上 訴 人 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高維亞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呂正仲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
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6 日
智慧財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何若薇
法 官 潘曉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李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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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