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626號 原 告 黃淡雲 訴訟代理人 柳慧謙律師被 告 吳秀禎 黃金生 黃金玲 黃鑫生 徐文雄 徐文祺 徐汶豪(原名徐文豪) 葉瑞君 葉瑞國 葉袀甯(原名葉姿娸) 葉瑞如 藍敏媛 葉正道 葉書道 蕭崴駿 夏儷芸 葉孟諠 葉冠鈞 葉黃金煜共 同 廖涵樸律師訴訟代理人 徐永鑑 徐永馨 徐永蒼 徐凱彥 徐梓棋即徐梓祺 徐永光 莊徐愛蘭 李徐春蘭 徐文瑜 邱徐金蓮 徐金蓉 徐畢卿 徐秀瑩 葉超群 葉瑞文 葉瑞玲 葉余鳳娥 葉瑞華 葉瑞民 葉瑞雲 葉為舟(原名葉瑞宏) 藍鴻發 藍晶瑩 藍美瑩 葉光道(原名葉明道) 潘純琴 葉士豪 葉南林 葉宜妹 鄒葉菊梅 葉春梅 葉美珍(遷出國外) 蕭永滐(原名蕭仁彥) 蕭淂清(原名蕭仁憲) 蕭仁郡 蕭馨吟(原名蕭平妹) 蕭素珠 李仁豪 李忠明 李瑞清 李慧貞 李秀仁 王為本 王英丞 王廷嘉 饒黃金妹(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吳春蘭 陳黃銀妹(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黃淡龍(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黃美榆(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黃雅縈(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黃啟洺(兼黃賴建妹之承受訴訟人) 徐慶麟 徐喜清 徐喜榮 徐喜銀 徐國雄 徐旭姜 徐春英 曾羅月妹 羅淑靖 羅俊秀 羅圳仁 羅肇昌 羅肇輝 羅杜嬌 追加被告 羅信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地上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碩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慧玲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 日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