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10年度,1396號
TCDV,110,司聲,1396,2021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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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聲字第1396號
聲 請 人 廖俞亮
廖紋德


上列聲請人因學禮企業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延展清算完結,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0年9月28日起展期至民國111年3月27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 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 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第2項分別 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學禮企業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清算事 務尚未完成,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0年度司聲字第609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 ,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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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學禮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禮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