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254號
聲 請 人 張崇軒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陳紹全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即債務人陳紹全向聲請人借款, 並於民國108年1月1日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10,000,000 元、未載到期日,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乙紙交付予聲請 人,約定清償日期為民國109年12月31日,並由相對人即債 務人陳紹全提供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於民國108年1 月29日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債權種類 及範圍民國108年1月1日之金錢借貸、清償日期民國109年12 月31日之普通抵押權,以擔保聲請人對於相對人即債務人陳 紹全之上開債權。因相對人即債務人陳紹全迄今仍未依約清 償,尚積欠本金新臺幣10,000,000元及利息、違約金,為此 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本票一紙、借款契約書 變更同意書、和解書等影本為證。聲請人之聲請,經核合於 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五、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西屯區 廣順 455-164 972.07 100000分之1088 2 臺中市 西屯區 廣順 455-258 142.13 全 部 3 臺中市 西屯區 廣順 455-266 1,411.42 100000分之1088 4 臺中市 西屯區 廣順 455-267 1,407.40 100000分之1088 5 臺中市 西屯區 廣順 455-268 661.28 100000分之1088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尺) 權 利 範 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306 臺中市○○區○○段0000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宅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 土造 層數:4層 一層:7.59 合計:7.59 100000分之1088 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2 335 臺中市○○區○○段0000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宅、樓 梯間、停 車空間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 土造 層數:4層 一層:96.61 二層:82.77 三層:77.17 四層:61.74 突出物一層26.50 合計:344.79 陽台:18.70 全 部 臺中市○○區○○路○段00○00號 3 343 臺中市○○區○○段0000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宅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 土造 層數:4層 一層:118.26 二層:132.34 三層:108.16 合計:358.76 陽台:9.98 100000分之1088 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4 386 臺中市○○區○○段0000000地號 主要用途:住宅、店 舖 主要建材:鋼筋混凝 土造 層數:4層 一層:23.93 二層:19.63 合計:43.56 100000分之1088 臺中市○○區○○路○段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