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酬金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1461號
TCDV,109,訴,1461,20210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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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461號
上 訴 人 江易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三億開發有限公司劉于豪間請求給付酬金事
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0年8月31日所為之判決不服,提起上
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6萬3,238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60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
院繳納,逾期不繳上訴裁判費,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廖純卿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楊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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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億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