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12537號
CTDV,110,司促,12537,2021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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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2537號
 
債 權 人 賴妙惠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藍星國際健康有限公司林肅青藍玉緣
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林肅青藍玉緣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
  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債務人藍星國際健康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
  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若其法定代理人有變更,
  請一併具狀更正。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6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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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藍星國際健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健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