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0年度,2581號
TYDV,110,司票,2581,2021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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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2581號
聲 請 人 臺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進來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星球時空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1000元。
二、本票原本。
三、提出相對人公司登記事項資料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勿省)。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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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星球時空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時空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