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11331號
TYDV,110,司促,11331,2021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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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1331號
債 權 人 游浩煒即展浩企業社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蘋果國際文創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債務人公司登記事項資料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戶籍謄本。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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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蘋果國際文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文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