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讓房屋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0年度,194號
KLDV,110,訴,194,20210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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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訴字第194號
原 告 杜宜芬
被 告 杜俊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24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將附表所示建物及增建部分騰空返還予原告。訴訟費用新臺幣1萬1,197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 基礎事實同一者,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 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 。查原告訴之聲明原為:被告應將坐落新北市○○區○○街0號1 樓房屋(下稱系爭房屋)騰空遷讓交付原告。嗣於民國110年8 月24日本院言詞辯論期日當庭以言詞表示:騰空遷讓之標的 包括系爭房屋增建部分(增建面積四五‧五四平方公尺,建號 為新北市○○區○○段0000○號),經核原告所為乃訴之聲明之擴 張,且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揆諸前揭說明,於法並無不合 ,應予准許。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 規定,准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起訴主張:原告於109年12月9日經本院109年度司執字 第1161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程序,以新臺幣(下同)總計102 萬5,228元分別拍定取得被告所有之新北市○○區○○段0000地 號土地(權利範圍1/8),暨其上同區段895建號建物(即系爭 房屋,權利範圍1/2)及系爭房屋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部分( 下稱系爭增建部分,權利範圍1/2),並領得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另原告與杜建平於109年10月23日簽訂不動產買賣契 約,以100萬元購得系爭房屋及系爭增建部分權利範圍1/2。 嗣原告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取得前揭土地及建物所有權 狀。惟系爭房屋及系爭增建部分迄今仍存有被告遺留之物品 ,爰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之規定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如主 文第一項所示。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



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 者,得請求防止之,民法第767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民法第 767條規定之無權占有,係指無占有之正當權源,而占用所 有人之物而言,無論係自始無權占有,或係原為有權占有, 其後喪失占有之權源者,均屬之(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2 024號判決意旨參照)。
 ㈡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本院110年 1月14日基院麗109司執清字第11611號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新北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所有權狀(權利範圍1/4)暨 其上同區段895建號建物所有權狀(權利範圍1/1)等件為證, 並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民事執行卷宗、系爭房屋之土地建 物查詢資料核閱無訛,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復未以書 狀提出任何證據資料爭執,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㈢綜上所述,原告現為系爭房屋及增建部分之所有權人,而被 告復未舉證證明有何繼續占有系爭房屋及系爭增建部分之正 當權源,自應認屬無權占有。衡諸前揭規定及判決意旨,原 告本於所有權人之身分,請求判令如主文第一項所示,為有 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訴訟費用即第一審裁判費應為1萬1,197元,此外別無其 他費用支出,爰依職權確定本件訴訟費用由敗訴之被告負擔 。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 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7  日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敘述上訴之理由,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7  日 書記官 盧鏡合         
附表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建 物 門 牌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895 新北市○○區○○段0000地號 ------------- 孝七街3號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1層:81.78 合計:81.78 平台18.63 1分之1 備考 2 2725 新北市○○區○○段0000○000000地號 ------------- 孝七街3號增建 4層 第1層增建:45.54 合計:45.54 1分之1 備考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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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