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1092號
TPDV,110,除,1092,2021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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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092號
聲 請 人 謝淑媚(即謝榮卿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494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7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愛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曉雁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09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800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09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金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0-00-0000000-0 1 5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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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