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4603號聲 請 人 汪世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彭美諭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提出本票票號TH1197804之清晰本票「彩色」「影本」(因 原本票影本發票日被發票人印章覆蓋不清楚,無法辨識)。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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