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票字,110年度,2303號
TYDV,110,票,2303,20210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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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票字第2303號
聲 請 人 李郁萱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上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聲請費3000元。
  二、請更正附表(利息起算日均有誤,不得早於到期日,請
    填載本院之附表)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5  日
         簡易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5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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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上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