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30號
ILDV,110,除,30,2021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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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0號
聲 請 人 張茂生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79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6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 民事庭 法 官 許婉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鄒明家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受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1 李建成 宜蘭縣蘇澳地區農會 空白 109年12月10日 9,400元 FA0000000 2 李明鴻 彰化商業銀行宜蘭分行 空白 110年1月6日 18,140元 NN0000000 3 林珈宏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宜蘭分行 空白 110年1月10日 11,830元 VA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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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