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請求辦理繼承登記等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8年度,2945號
TCEV,108,中簡,2945,20210825,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簡字第2945號
原   告 翔園農場
法定代理人 張月娥 
法定代理人 賴美好 
法定代理人 許巧蘭 
法定代理人 盧秀玉 

法定代理人 陳金池 
法定代理人 劉清露 
訴訟代理人 陳建三律師
複代理人  賴元禧律師
被   告 陳羅春爤
兼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陳雅萍 
被   告 陳豐富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陳雅惠 
訴訟代理人 謝志揚律師
複 代理人 謝尚修律師
      吳建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請求辦理繼承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 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因兩造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業已達成調解,故有再開言 詞辯論之必要,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謝長志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錢 燕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