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斗六簡易庭(民事),六簡字,110年度,57號
TLEV,110,六簡,57,20210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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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六簡字第57號
原 告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伴
訴訟代理人 謝瓊嬅
被 告 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誠志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民國110 年10月21日星期四下午4 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
斗六簡易庭 法 官 温文昌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張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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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